【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武威公安持续发力
信息来源: 武威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4-04-28 09:0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网上虚假信息的鉴别、识别能力,降低网络谣言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武威公安围绕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行动相关部署,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努力营造全社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良好氛围,携手共筑和谐清朗的网上舆论环境。

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

近日,凉州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开展互联网巡查时发现凉州区东大街一居民赵某(男,44岁)为了博取网民关注度,增加其短视频平台账号粉丝数量,虚构事实将网络段子拼接编造为发生在武威本地的虚假信息,自行拍摄视频并配以夸大其词的标题《挖树坑挖出武威的惊天大案》、《武威查出假低保户》等发表在其个人短视频账号平台中,被大量网民浏览、转发、点赞、评论,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网安大队民警受案调查后,迅速查清了赵某在互联网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赵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赵某已被送凉州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武威市民勤县公安局

为进一步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连日来,民勤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积极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进校园、进场所、进社区、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的认知度和覆盖面,切实提高群众防范和抵制网络谣言的意识,促使“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理念更深入人心。打谣宣传进校园。民辅警走进民勤一中、民勤职专等学校,开展以“自觉拒绝网络谣言,共建清朗网络环境”为主题的“打击网络谣言”宣传进校园活动。现场设置网络谣言知识问答、网络谣言甄别等游戏,通过互动式的体验、生动化的宣教、专业化的心理辅导,切实推动“打击网络谣言”进课堂,增强广大师生自觉抵御网络谣言的意识及能力。打谣宣传进场所。民辅警走进网吧、宾馆、物业等场所开展“打谣”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网络谣言对于社会的危害,发放宣传单,普及网络谣言的常见类别以及制造传播网络谣言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相关网络安全知识,号召经营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引导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打谣宣传进社区。以社区警务室为平台,社区民辅警进社区以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全覆盖、多方位地开展抵制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宣传活动,社区民辅警依托“一标三实”入户走访等形式,现场讲解近期发生的案例,让群众认识到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就是发生在身边,在日常生活中要切实提高识谣、辨谣、防谣能力,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网络空间治理。打谣宣传进农村。针对农村老年人居多的实际情况,民辅警进村入户,通过发放小礼品、宣传小手册的形式,耐心向老年群众讲解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典型案例,解读网络谣言辨别技巧和方式,提醒老年人树立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对网络谣言一定要“不听、不信、不转发”,谨防上当受骗,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违法和不良网络信息,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03

武威市古浪县公安局

2024年3月8日,古浪县古浪镇居民王某某向城关派出所报案称其所在微信群内有人骂人,经查2024年2月21日22时03分,古浪县古浪镇居民康某某在某小区业主微信群内(群成员475名),发送了两段辱骂某小区物业人员和门卫保安的信息,言语低俗恶劣,康某某的行为属于公然侮辱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康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4日23时许至2024年3月10日19时,古浪县辖区居民郭某某使用昵称为“燕*妃”的某网络短视频直播账号进行直播时,为增加直播效果,吸引流量,提升直播间的人气,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在与其他主播连麦PK、与网民连麦的过程中,无故辱骂和谩骂直播间的网民,言语低俗恶劣,严重污染网络环境。网安大队发现郭某某活动地点不固定,遂向派出所下发相关线索,大靖派出所积极主动发挥社区工作优势,将在大靖从业的郭某某进行传唤后到案,郭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郭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28日,古浪县辖区居民刘某报称有人通过某网络短视频平台辱骂自己,经查:古浪县辖区居民刘某某与崔某某因存在经济纠纷,崔某某因生气窝火便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间在某网络短视频平台发布刘某某以及其家人照片并配文公布刘某某与家人的部分个人信息,且就刘某某欠钱不还一事在网络短视频平台直播期间公布刘某某照片并对刘某某进行辱骂,对刘某某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崔某某的行为属于侮辱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崔某某处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武威市天祝县公安局

“情侣要分手,如无法挽回,那就好聚好散,不要以非正常的方式以此要挟,到头来,只能是害人又害己……”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天祝县公安局主动作为,近日惩治了一起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案件,有力维护了网络环境的清朗与安全。

今年3月,天祝县男子王某因与其女友发生婚恋矛盾纠纷,后通过某网络社交平台发布多条作品,并在作品中配有威胁恐吓性质的文字和匕首图片,以此来威胁女友与其复合,给受害人日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受害人无奈报警维权。接到报警后,天祝县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迅速固定相关证据,现已查证,王某通过某网络社交平台发表言论涉嫌威胁他人的事实清楚,目前王某已被天祝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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