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民勤公安“四项举措”打造政务服务新高地
信息来源: 武威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3-11-13 09:02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民勤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立足强化组织保障、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数字建设、优化细节管理等四项举措,积极打造政务服务新高地,优化营商环境新体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组织保障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加强组织部署,部门联动抓好落实。始终紧扣服务发展大局,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倾力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先后4次召开党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其它公安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做好衔接配合,促进政务服务业务办理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完善制度保障,实举实措促进发展。坚决落实《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将“4个方面、20项举措”逐一细化,列出时间表、画出线路图,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多层次、全方位落实符合民勤实际的“安商”“助企”“利民”等特色措施,为企业持续向好发展注入新活力。升级“软硬”配置,服务效能得到跃升。通过从业务警种部门抽调精干警力、面向社会招录辅警等方式,不断充实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力量,及时做好分工调整,安排新调入民警、新招录辅警到相关业务窗口跟班作业,确保迅速掌握业务、第一时间上岗,切实为民服务。整合治安、出入境、交管部门主流硬件设备,实现公安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网办率达30%以上,办事效率提升三分之一。

聚焦主责主业 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服务企业更贴心。进一步拓宽民情民意反映渠道,利用警企见面会、警企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培训、集中办证等惠企服务,本着警企“零距离”,诉求“马上办”、政务“全公开”、服务“无死角”的宗旨,不断突破、勇于创新。今年以来,共走访企业22家,上门办理居住证6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为企业解决困难3件。服务群众更暖心。进一步优化涉企户籍管理、道路交通和出入境等管理服务领域“绿色通道”,推出“实时车管”“上门办证”“流动车管所”“警邮、警保、警银合作”等一批“不见面”“上门办”“预约办”“24小时办”等便民利企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更多便利服务。截至目前,通过上门服务等方式,服务群众1200余人次,为重点企业提供加急办证33次,群众满意率100%。服务基层更细心。每季度组织1次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辅警随岗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参加业务实操培训,从参训人员的精神面貌、服务态度、面见询问、材料受理和系统操作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同时还邀请县政务服务中心礼仪讲师通过专题讲座和现场演示,对窗口服务形象礼仪、接待礼仪、沟通礼仪、办公礼仪等进行集中培训。

加快数字建设 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实现便民利企“一次办”。落实“开办企业成本”指标,实现企业开办与公章刻制信息的一次采集、一网通办,有效压缩公章刻制时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公民身后一件事”综合办理窗口,确保群众“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压缩审批服务事项时限、提升即办件事项效率。截至目前,公安综窗共办理“公民身后一件事”21件。打造政务服务“一网办”。整合户籍、交警、治安、网安等大警种业务,汇聚29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承担公安业务咨询、审核审批、流程办理、数据分析、制证出件、运维保障等多项工作职能。实现全警种业务审批,打造集约化、智能化、规范化的公安政务服务“神经中枢”,打破数据壁垒、打通业务堵点,预计办件平均时长缩减50%以上,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办”。深入推进户政业务“一门式”“一窗式”办理,以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为核心,全力打造“一窗通办”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整合警力资源,实现治安、户政、交管等46项业务“就近办”“一窗办”,实行“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截至目前,“一窗式”办理户政等业务5万余件,解决了群众办事“走多门、多跑路”的瓶颈。

优化细节管理 推进政务服务品质化

聚焦法治建设,“接件即办”解民忧。将原先分散在治安、交警、网安等多个业务警种受理的65项审批服务事项,统一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分中心受理,解决往常日常性、重复性审批事项存在的申报材料“一事一提交、重复审核”的问题。推行“首次完全提交、留档备案,内部流转审核”的做法,大幅减少审批材料提交量,逐个环节查找可压缩空间,最终由窗口在规定时间内向申办人发放证件,确保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和审批结果的规范性。注重典型培育,示范引领提效能。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以队伍建设攻坚为载体,以服务优质、群众满意度高为标准,每月评选窗口“服务之星”,形成良好的示范引领效应,培育优质高效、政令畅通、执行有力的政务服务队伍。严格考评机制,跟踪问效压责任。建立健全访评考核机制,把准公安工作的“群众脉搏”,对回访、调查、群众来电反映的不满意事项,及时登记备案、交办督办,指定期限与群众取得联系并办结反馈,用民意精准引领实战警务,促成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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