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信息来源: 武威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2-08-17 09:19 浏览次数:

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

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营造有序、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及城区交通秩序管理需要,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对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措施

采用技术抓拍、巡查管控相结合,即“技防+人防”的方式对城区主干道、背街小巷从严整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

二、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对其处一百元罚款,拖移车辆。

(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将依法对其处二百元罚款,驾驶证记三分。

(三)驾驶两轮、三轮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经劝导后不能整改或不听劝阻的,将对其车辆进行扣留。

(四)驾驶两轮、三轮电动车、自行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内不靠右侧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不在规定地点停放、不按规定载人载物等不按非机动车通行规定通行的,将依法对其处三十元至五十元罚款,拒不接受处罚的,将对其车辆进行扣留。

(五)驾驶无牌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扣留。

(六)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法对其进行罚款五十元的处罚,驾驶证记一分。

(七)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交通隔离设施等行为,将依法对其进行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罚款。

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配合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若有违反或不服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

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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