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证明事项的公告
信息来源: 武威市公安局 作者:武工轩 发布日期: 2020-08-13 11:38 浏览次数:

  根据《甘肃省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0〕15号)的要求,为切实减少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省公安厅对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事项时需要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筛选,确定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核发中的自有或租用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报告、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清单、注册资金、净资产、专用设备净值的有效证明,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核发中的注册资金、净资产、专用设备净值的有效证明, 燃放作业设备及检测、测量设备清单和办理保安培训许可证培训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保安师资人员、普通师资人员精神病史核查情况,培训单位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校舍、训练场地、图书馆、阅览室、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证明材料等6项证明事实行告知承诺。现予以公布。

  附件:甘肃省公安厅实现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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