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武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 收费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 武威市公安局 作者:武工轩 发布日期: 2020-10-26 15:39 浏览次数:

各县区发改局、住建局(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提高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创建武威市文明城市建设,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研究制定了《武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报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同意,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市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建(房地产)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及市级政府所在地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标准;凉州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建部门参照市级标准制定武威中心城区以外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对辖区内物业收费进行监管。县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建部门参照市级标准制定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进行监管。

  二、物业服务收费定价管理形式

  (一)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主要包括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及其他收费,原则上3年调整公布一次。

  (二)普通住宅以外(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或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物业小区收费标准由物业企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等参照本标准协商制定。

  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相对应的动态管理办法

  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与服务等级考评相统一的管理办法。根据物业小区的硬件(环境设施、绿地面积)、软件(管理水平、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由住建部门会同发改等部门负责评定其服务等级,执行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企业如因环境设施、绿地面积、服务水平变化或因人工、成本变化等其他因素需要调整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需重新申报。住建、发改等部门在重新评定服务等级后根据评定结果执行相应的标准。

  对小区管理混乱,服务不到位,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以及服务缺乏持续性、稳定性,运行不规范的物业企业,经监管部门核实后责令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将按实际情况重新评定(物业)服务等级,相应降低收费标准,奖优惩劣,动态管理。

  四、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规定

  (一)物业服务成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在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的维修和更换,应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或者由业主承担。

  (二)物业服务费按照产权面积计收。已办理产权证的,以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物业服务收费按月收取,经业主同意,也可按季或年收取。

  (三)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已交付给物业买受人或已符合交房条件,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已书面通知物业买受人,物业买受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自物业交付或书面通知之日起次月计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未入住的或入住后不使用期连续超过6个月的房屋,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书面提出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7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五、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根据核准评定的服务等级,在小区醒目位置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市、县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的公示内容,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六、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充分利用信息化条件下网络信息平台的作用,发挥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功能,做好申报咨询、信息了解、政策解答、矛盾调解等事宜。

  七、其他未尽事宜,遵照《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执行,执行期三年。收到本通知后,如物业服务合同期未满,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可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附:武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1日

 

 

附件:  武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项  目

物业服务等级对应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

一级服务

二级服务

三级服务

四级服务

高层住宅
(带电梯住宅)

1.70

1.35

1.10

0.8

多层住宅
(无电梯住宅)

0.70

0.55

0.45

0.35

装修期间

各项费用

装修垃圾清运费(整个装修期一次性收取)

3.00/平米

装修清运费服务内容为:设置装修垃圾倾倒点、装修垃圾清运。

装修押金(向装修企业收取)

层住宅2000.00/

多层住宅1000.00/

装修押金应在装修完成,3个月后经验收合格后退还。

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

5.00/

 

智能门禁

卡收费

实行门禁智能化管理的小区,新装、改装门禁应每户免费配置4张门禁卡,多配、补办可收取工本费10/个,更改业主信息(如业主变更)不得收费。

二次供电

管理费

 

管辖用户在1000户及以下的每千瓦时收取0.04元;1001户至3000户的每千瓦时收取0.03元;3001户及以上的每千瓦时收取0.02元。

(全省统一)

 二次供水、二次供热

加压能源费

实施二次供水、二次供热的小区应单独装表计量、向接受了二次加压供热、供水的住户据实分摊二次加压能源费,并定期公布,接受住户监督。(全省统一)

 

说明:

1、上述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最高指导价,下浮不限。

2、本收费标准绿化养护管理以绿地率30-45%为标准,低于30%的物业企业应主动与业主协商核减。

3、带电梯住宅第1层或未设置电梯出入口的其它楼层,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应降低25%,但需乘电梯才能出入的除外。

4、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包含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照明、智能化、景观设施(不含绿化用水)等其他共用水、电费用,发生的这些费用需单独装表计量向住户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未单独装表的不得分摊。

5、住宅小区电梯电费、公共设备设施维护费以及消防维保费等已包含在物业费中。

6、业主表示不装修并作出书面承诺的,不得收取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业主自行处理装饰装修垃圾并作出书面承诺的,不得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