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与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临时身份证卡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武威市公安局 作者:武工轩 发布日期: 2019-06-21 16:19 浏览次数:
交易编号(D01-1262302431616022XQ-20190606-024783-1)
甘肃昱春龙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与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委托,对甘肃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与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临时身份证卡体项目以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
一、 采购文件编号:GSYCL-2019-006
二、预算资金:229万元
三、采购内容:临时身份证卡体项目 1项
具体内容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参数;
四、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根据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制发新版临时身份证工作的通知》(公治[2005]242号):“临时身份证成品卡由承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印制任务的绿安胜得(北京)安全防伪技术有限公司供应”的要求,制证中心2006年至2018年都以合同形式从该公司购买临时身份证卡体。为了落实《甘肃省公安厅审计处关于对厅居民身份证与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主任许广旭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中提出的采购临时身份证卡体需履行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程序要求,今年计划完成全省制作临时身份证50万张的目标,拟采购临时身份证卡体50万张,其供应商是唯一的,故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绿安盛得(北京)安全防伪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8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自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2日每天00:00~23:59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gov.cn)在线免费获取。供应商应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单一来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于2019年6月14日14:30之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谈判室,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受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9年6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六楼第一谈判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21054001
    甘肃银行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十二、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与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
采购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51号
联系人:李新红   
联系电话:0931-5157555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昱春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032室
联系人:达静 
电话:1399313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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